CCG副主席张红力:关于建立“一带一路”银行间合作机制的建议

2017年3月7日

 

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
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提交

《关于建立“一带一路”银行间合作机制的建议》

 

港澳赤兔

理事简介

张红力,全国政协委员,中国与港澳赤兔(CCG)副主席,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。

一、背景和问题

  三年多来,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成果斐然,中国已与20个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协议,与17个国家共同建设了46个境外合作区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运营,57个国家积极参与其中。“共商、共建、共享”深入人心,“五通”领域齐头并进,初步实现了更平衡和更公平的区域经济发展。在这一过程中,金融业特别是中国的银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,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,营造了良好的区域经济合作环境。尽管如此,银行的“桥梁”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。目前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大部分国家信贷投放占GDP的比重平均为130%,低于170%的全球平均值。以下问题尤其值得关注:

  一是市场环境风险较高对业务开展形成较大挑战。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,企业和政府的财力有限,商业信用体系不完善;部分沿线国家金融系统性风险高,汇率稳定性不足,金融开放受限;少数国家安全局势严峻,缺乏业务开展的稳定性基础。

  二是经济发展结构失衡不利于发展空间的持续拓展。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层影响仍在继续,国际市场需求疲软。新兴市场多为外向型经济,外需不足导致国内市场萧条,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受到挑战,但多数国家尚未明确转型道路,商业银行的传统发展空间受到限制。

  三是金融实力相对不足也制约了服务能力的提升。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涉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金额动辄数十亿美元,期限长达十余年,涉及多方甚至多国主体。沿线国家的很多银行受自身实力所限,无法在资金规模和综合化服务方面满足项目需求。例如,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的24家商业银行资产总量仅25亿美元,塔吉克斯坦2015年全部存款余额仅12.6亿美元。

二、相关建议

  “一带一路”沿线银行需要在更广范围、更深层次、更紧密的方式上加强合作,聚合沿线国家的金融力量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项目。建议由两到三家中资银行牵头,挑选沿线国家有一定实力的商业银行,通过合作委员会、联席会议等形式,加强市场开发、项目建设、贸易便利、金融市场、风险管理、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商业合作,在共同为“一带一路”做好“资金融通”工作的同时,帮助沿线国家打造经济增长的内生金融动力。建设“一带一路”银行间合作机制,建议主要聚焦以下领域:

  第一,建议整合项目资源,共享项目信息,开展联合营销,共同设计项目融资结构和担保措施,利用银团贷款、风险参贷、投贷结合等多种形式,提高大项目承贷能力。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、双边和多边交易多种形式,为沿线银行之间资金拆借、债券回购、票据互换、转贷款等负债端管理提供便利。

  第二,建议推动政府间、商业银行与政府间、以及商业银行间的双边或多边货币互换协议,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稳定汇率预期。建立跨币种汇率和利率的“标的池”和“做市商”机制,集合不同沿线银行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需求,撮合交易,降低汇率、利率等市场风险。扩大人民币在沿线银行间的支付、结算、清算运用比例,发挥人民币贸易、投资、储备、救助等国际货币功能。

  第三,建议建立银团合作、资产交易等各项业务合作的文本标准,建设资金汇兑、清算结算的独立体系。共建信用评级模型,增进相互认同,在此基础上建立普遍认可的新型信用评估体系,降低外部评级依赖。共享征信评级结果,推动“一国征信、多国使用”,降低相关企业和个人跨境融资成本。

  第四,加强沿线各国监管当局的政策交流和信息公开,开展沿线银行间的经验分享和咨询服务,便利沿线银行合规开展跨境业务。推动沿线银行在区域内互设机构,并在监管框架下加强反洗钱和反恐合作。

文章选自金融界,2017年3月3日